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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午饭后的休息时间,记者在京西宾馆驻地找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代表。作为上海法院系统唯一的一名十六大代表,滕一龙为能参加这次大会感到光荣和自豪,又深感责任重大。
十六大报告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了专门的论述,并提出了明确目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对此,滕一龙有着自己的深刻体会。多年的司法审判实践告诉他,实行公正的审判,提高公信度,不仅是司法制度本身的改革,而且事关改革开放大局。他说,这13年来,上海和全国一样,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变化包括“硬件”和“软件”,“硬件”是看得见的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的改变,“软件”则是包括法制建设等软环境的变化。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通过司法制度的改革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则是保障发展的重要一环。据滕一龙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每年审理的案件为8—9万件,近几年已经上升到每年22—23万件,这一方面是因为财产、金融、知识产权等纠纷在增长,另一方面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家的改革开放离不开法制保障,一个城市的发展与形象,同样与这个城市的法制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滕一龙感慨地说,法院审判是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只有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围绕建立公平公正的审判机制下功夫,才能与执政兴国的要求相一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写在中国共产党的党旗上,人民法官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捍卫者,作为人民利益的坚强维护者,一定要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通过公正的审判,确保社会的公正和秩序。这就是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服务。滕一龙告诉记者,上海法院系统围绕公正与效率,经过连续多年的改革,具有公信度的公正审判机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并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现在,上海各级法院的一审判决,除了涉及隐私和国家机密的案件外,已经全部公开审理,当事人有证据举在庭上、有理辩在庭上,法官断案在庭上,案件审判过程完全透明化。这种公开的审判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审判,维护了司法的形象与权威,也促使公民建立起“有事找法律”的观念,促进了社会安定与有序。
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滕一龙表示,十六大结束后,一定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报告精神,在上海法院系统继续健全完善符合现代司法要求的审判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从自身做起,把追求司法公正这个永恒的主题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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