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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二校门"图案注册商标[图文]
2002年9月16日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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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9月16日消息:清华大学“二校门图案”,被正式注册为教育服务类和科研服务类的商标。记者今天从清华大学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向清华颁发了商标注册证。

“二校门”是清华大学的典型建筑,将其图案注册成服务商标,是为了将清华大学提供的教育服务和科研服务与他人提供的相同或类似服务相区别,这也是清华大学继1998年注册“清华”、“清华钟型图案”商标之后的第三个服务商标。

今后,作为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法》保护和核准的范围内,清华大学将依法行使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并禁止他人擅自使用所注册的商标。

编辑:闵明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丁肇文 张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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