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16日消息:建设部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力度越来越大,在出台一系列政策之后,近日又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九个新规定,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建设部的新规定强调,必须具备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和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才能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否则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未按规划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住房,不得交付使用;商业银行不得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严禁五证不全项目产生。
新规定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近期拟开发建设区块的规划条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规划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住房,不得交付使用;商业银行不得提供个人住房贷款。
对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标准、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工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的产生。
编辑:祁贺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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